关于评选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的通知 | ||
日期:2017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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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老王坡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继续教育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热情,推动我县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全县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全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 2、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 3、优秀学员评选对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的基本评选条件 1、继续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工作成效显著。 2、领导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订有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参加了继续教育学习。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高,按规定完成年度培训学习任务,达到学分登记和考核要求。 5、通过培训学习,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二)先进工作者的基本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继续教育事业。 2、模范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积极组织、热心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继续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4.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训率高,完成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达到学分登记和考核要求。 (三)优秀学员的基本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继续教育事业。 2、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进行自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学习成绩优秀,完成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达到学分登记和考核要求。 3、尊敬老师,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主动参加集体或公益活动。 4、善于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5、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和培训纪律。 三、评选原则及评选办法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公开评选。 (二)采取自荐和集体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全县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学员候选人,经单位审核后,以乡镇或局委为单位汇总上报。 (三)凡被推荐为继续教育优秀学员需填写《西平县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优秀学员推荐评审表》(附件1),并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考评登记表和学习情况登记表;《西平县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评审表》(附件2),并附个人年度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先进业绩材料;先进单位填写《西平县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先进单位评审表》(附件3),并附单位年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总结材料。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每年评审出全县继续教育先进单位30个、先进工作者50名,优秀学员100名。 四、表彰、奖励办法 凡评选上全县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学员均予以公布表彰,并授予奖牌或荣誉证书。 五、其他 各单位每年年底前将评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县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办公室,电子材料报协会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396-6117116; 电子邮箱:1292855541@qq.com.。
附件: 1、西平县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优秀学员评审表.doc; 2、西平县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评审表.doc;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 |